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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荒:让你代管巫族,全成巫圣了无弹窗在线阅读

发表时间:2024-03-25 19:43:05    编辑:八贝勒

《洪荒:让你代管巫族,全成巫圣了》小说简介

《洪荒:让你代管巫族,全成巫圣了》是用户10768315最新写的一本玄幻科幻风格的小说,主角武无敌武迪,情节引人入胜,非常推荐。主要讲的是:武无敌穿越洪荒,成为巫族子民,深知巫族命运的他,准备摆烂等死的时候,却是意外激活上上个无量劫之前的鸿蒙写作系统。一时为巫,终身为巫。根脚既然没有办法改变,那就改变巫族命运。为此武无敌疯狂写小说,无数武侠功法在鸿蒙写作系统的加持之下,化作一个又一个的道。【鸿蒙版九阳神功:顶级功法,拥有九颗太阳护体,以武入道可以为所有武学提供无穷无尽的九阳神力,修炼到至高境界可以获得九种纯阳法则。】【:剑道绝世武学,横跨时空,斩断因果,领悟剑之时间法则,一剑下去,时间冻结。】【:降的是混沌祖龙,此功乃是力之大道法则,十八掌修炼成功,将拥有十八道霸道力之法则。】【鸿蒙版剑二十三】【鸿蒙版降龙十八掌】【鸿蒙版圣心决】【鸿蒙版六灭版剑廿三】【鸿蒙版混天四绝】帝俊太一:巫族九阳神功,竟然比我的太阳真火还要厉害?菩提接引:贫僧本以为诛仙剑气已经天下无敌了,没有想到还有比诛仙剑气更加恐怖的剑道。祖巫闭关出来:儿郎们,十二都天神煞大阵已经炼成,是时候与妖族决一死...咦,你们怎么个个成祖巫了,还有妖族..怎么全部没了!!...

《洪荒:让你代管巫族,全成巫圣了》 001 嗑亿点小药丸,喜提鸿蒙小说系统 免费试读

洪荒。

在一个破旧的山洞中,一个粗糙大汉躺在一张石床之上。

“我竟然成为了巫族!!!”

武迪一脸的懵逼。

自己不过是接了一个无法拒绝的巨额订单。

因为对方有数人的原因,唯恐战力后继无力。

所以为了保险起见,嗑了亿点蓝色小药丸。

一翻龙争虎斗下来,自己凭借着蓝色神力,硬是将他们干的无法走路。

可当自己醒来的时候,竟然就莫名其妙的穿越了!!!

穿越其他地方就算了,竟然穿越到了洪荒。

关键泥玛竟然是巫族。

巫族看上去来头非常的大,什么盘古正宗,十二祖巫,法则加身,肉身天下第一。

其实无非就是盘古开天之后,需要一个过滤器来平衡天地之间的煞气。

用现代话来说,巫族就这个装置仪器。

当然这种煞气,可不是普通的煞气。

盘古开天,清气直上九天,浊气下至九幽。

而这种煞气,就是开天形成的浊气,是天地之间至阴、至邪、至毒、至秽、至恶的业力瘴气。

是一切负面之气的源头,被称为万恶之源也不为过。

就算是圣人来了,也是避之不及。

要知道鸿钧修炼的乃是万仙清气的元神之道,更何况是合道之后,清气才成了这方天地的主角。

而浊气,无法修炼元神,迟早都要淘汰!!

更令巫迪无奈的是,你说穿越就穿越吧,好歹整个祖巫当当也好。

实在不行,来个大巫玩玩也不错。

起码能在这个危险遍地的洪荒立足,让自己这个后代人尝试一下洪荒中的美女是个什么滋味。

毕竟早晚都要死,何不死在女人的肚皮之上。

正所谓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

可事与愿违的是,自己不要说大巫,就连巫兵也不是。

竟然只是一个最低层的凡巫。

根据这具身躯的现有知识知道,自鸿钧合道之后天地间修炼者的境界。

凡境、人仙、地仙、天仙、玄仙、金仙、太乙金仙、大罗、准圣、圣人

凡巫、巫兵、地巫、天巫、玄巫、金巫、太乙金巫、大巫、祖巫、巫圣

而巫迪所在这个部落,去特么的部落。

要知道巫族能被称为部落的,最低要求那也得是有一个地巫境界的巫坐镇,才能被之为部落。

没有地巫境界的巫坐镇,统统称之为散养巫民。

巫族人口亿亿亿,分散在洪荒四处。

虽说妖族掌天,巫族管地。

可是巫、妖都把对方看作是果腹的牲口,时常都会狩猎对方。

巫迪之所以能穿越而来,正是因为被狩猎的妖族所伤。

“根据自己上辈子看的小说,十二祖巫乃是盘古精血所化。”

“而大巫,又分为先天和后天大巫。”

“诸如刑天、后羿之流的先天大巫,不是干天庭,就是射太阳,真是猛的一批!!”

“可自己呢??”

“别人穿越,不是成仙做祖,就是有着牛逼哄哄的背景。”

“我特么啥都没有就算了,竟然还上有老、下有小。”

“要知道就算在零零七的福报社会,我都是一人吃饱全家不饿。”

“到了洪荒,没有福利就算了,还多了两个负担。”

“我真特么谢谢你了巫无敌!!!”

不错,这具原身的名字叫巫无敌。

名字酷的一批,可是实力却是渣到极致。

由于是后天巫族所生,根脚不好就算了,这天赋也是差到极致。

都特么成年了,竟然连巫兵的境界都达不到。

就在巫迪感叹巫生没有希望的时候,脑海之中响起了‘鸿蒙’的声音。

【恭喜宿主巫无敌获得鸿蒙小说系统,此系统只要写出小说,就能变强!!】

【温馨提示:在这个时代一缕鸿蒙紫气就能造出一尊圣位,由于本鸿蒙系统太过于牛逼,请宿主写小说的时候根据自身现状、循序渐进。】

“金手指!”

“果然,穿越者不欺我啊!!”

“竟然用鸿蒙命名,要知道现在是洪荒时期。”

“在洪荒之前是混沌时期,也就是盘古开天之前的时代。”

“而鸿蒙可是比混沌还要古老,可谓是上上个无量劫的东西。”

“岂不是说这东西的来历,比这个时代最强的鸿钧、甚至创造这个天地的盘古还要来的牛逼。”

“挣大发了,只要写小说就能变强,要知道在蓝星的时候,我特么最喜欢的就是看小说。”

“什么五白大帝,十二天王,天榜第一、无线之神等等,多到比我U盘上的几个T的动作片还要多。”

“不过咱也不能太贪心,就先拿红毛怪的蔗天三部曲来试试水、看看效果先。”

说到就做到,巫无敌寻思着拿笔开始写小说。

可这一看,泥玛这个时代似乎并没有笔和纸的存在,甚至就连字都还没有创造出来。

不过作为部落,兽皮和木炭还是有很多的。

至于字?

我特么写小说是为了变强,只要写下来就好了,管特么什么字。

拿起木炭,巫无敌立马下笔。

洪荒:让你代管巫族,全成巫圣了
洪荒:让你代管巫族,全成巫圣了
用户10768315/著| 玄幻科幻| 连载中